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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師范大學2012年MBA復試、錄取辦法及有關要求

2014-02-20 14:20 | 太奇MBA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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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做好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保證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質量,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xiàn)將我校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有關要求規(guī)定如下:

  一、復試、錄取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碩士研究生招生條件要求,成績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復試、錄取基本要求。

  2、對個別生源不足的學科經(jīng)批準可破格復試少量線下考生或接收調(diào)劑考生。

  3、除推薦免試生含支邊考生不參加復試外,擬錄取考生一律要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名單確定辦法

  2012年我校各招生專業(yè)均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為1:1.2—1:1.5。對合格生源不足或等額的專業(yè)通過校內(nèi)外調(diào)劑按1:1.2比例復試,對合格生源較多的專業(yè)差額復試比例為1:1.5。

  三、復試時間

  報到時間:4月18日;復試時間:4月19日至4月22日。

  四、復試方式

  1、筆試

  分專業(yè)課、外國語和政治理論筆試。政治理論考試僅限報考MPA、MBA和旅游管理碩士的考生。同等學力考生(MPA、MBA、旅游管理碩士考生除外)還要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專業(yè)課筆試時間為3小時,分值150分。政治理論筆試和同等學力加試時間為2小時,分值100分。

  英語筆試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試題難易程度與全國統(tǒng)考試題相當,題型一致。英語筆試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試英語水平的真實性,對復試英語成績與初試英語成績差距較大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復試英語筆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統(tǒng)考日語、俄語及英語語言文學、日語語言文學、俄語語言文學和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的外國語測試以及普通專業(yè)二外的外語測試由外國語學院組織。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

  ①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诿總€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③每個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xiàn)場記錄,并將記錄表交學校保存;

 ?、芡粚W科、專業(yè)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致。

  五、復試內(nèi)容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俅髮W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考生本人須在面試時向復試小組出具成績單);

 ?、谌婵己丝忌鷮Ρ緦W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弁庹Z聽說能力

  具體要求見附件1,普通專業(yè)小語種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委托外國語學院負責組織。

  ④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主要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②本學科、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③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④人文素養(yǎng);⑤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由各學院黨總支負責。

  3、體檢

  六、成績評定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復試專業(yè)課筆試以150分計、以90分為合格標準;專業(yè)面試成績以100分計、以60分為合格標準;外語聽說能力成績以50分計、以30分為合格標準;外語筆試成績以100分計,成績作為是否錄取的參考。

  凡以上各項考核成績有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對有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xiàn)突出者,復試小組可在專業(yè)面試成績之外根據(jù)考生提供的科研成果、獲獎情況或相關材料在0—20分之間為考生確定加分,并面向所有復試考生進行公示。附加分計入考生復試成績和錄取排名。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計,考核結果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以100分計、以60分為合格標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名單確定

  1、擬錄取名單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并參考考生平時學習成績、科研情況、工作情況和政審情況確定。

  2、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即: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總分+復試成績(專業(yè)筆試成績+2*專業(yè)面試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成績+附加分),MPA、MBA、旅游管理碩士的政治理論成績加入復試成績。

  3、為維護第一志愿考生利益,凡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應優(yōu)先錄取,剩余計劃從第二志愿考生確定;二志愿考生可按復試成績高低依次錄取,也可按初試、復試總成績排名錄取。

  八、其他要求

  1、為保證復試成績的公平、公正,提倡專業(yè)面試成績按以下方法計算:去掉1個最高分、1個最低分后取其他成員成績的平均分。具體評定方案由各個專業(yè)復試小組確定。

  為加強監(jiān)督,增加評分和復試工作的透明度,各專業(yè)在復試之前將復試方法、形式、評分方法等向全體考生公布。在專業(yè)復試工作結束后,及時向全體考生公布專業(yè)復試成績。

  2、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要求、復試名單、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將全部在研究生教育網(wǎng)站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監(jiān)督。

  3、實行復議制度。為保證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在4月25日之前,我校將接受考生的投訴、申訴,并進行認真調(diào)查處理,經(jīng)調(diào)查屬實的,由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投訴電話:0531---86180804、86180865;投訴郵箱:pjb@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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